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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工作规则

发表于:2020-12-25    点击数:

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工作规则

 

四川省隆昌教育基金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,基金会设三个办公室五个工作组。三个办公室是:秘书处、财务处、办公室;五个工作组是:专项捐款管理组、资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组、济难助学资助学生组、奖教助学、文字宣传组、政策法规组。各组成员由各理事、监事组成。

一、主要职责

(一)三个办公室的主要职责

1、秘书处

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,承担对外联络、业务接洽、文秘档案、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。

2、财务处

负责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资金往来等财务工作。

3、办公室

在秘书处领导下,具体落实基金会日常工作。

(二)五个工作组的主要职责

1、专项捐款管理组

负责专项捐款的策划、募集和管理。

2、资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组

负责收集学校需要改善办学条件的申请,到现场查看办学条件情况,提出改善办学条件的初步意见。

3、济难助学资助学生组

负责基金会对外济难助学资助窗口的日常工作。

4、奖教助学、文字宣传组

负责奖教助学和宣传管理工作。

4、政策法规组

学习、研究相关法律法规,为基金会工作提供政策法规保障

二、各处、组接受理事会领导,履行分工职责,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细则。

三、各处、组负责人为工作召集人,其开展业务所需工作经费由基金会提供并纳入年度预算。

四、各处、组确因工作需要,可吸纳或邀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、志愿服务人员参与相关工作,其工作保障和生活待遇由基金会秘书组按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处理。

五、各处、组成员或临时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属于公务员(含公职人员)的,不得在基金会领取工资薪酬,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交通、通讯或差旅等费用,按基金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
六、各组的设立或撤销,由基金会秘书组提出方案或建议,报理事会或基金会负责人审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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